“为尊者讳” 是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礼制和书写规则,意思是对于地位尊贵的人(如君主、长辈、上级、贤者等),要避免直接说出或书写他们的缺点、过错、不光彩的事务,甚至要避开他们的名讳。
这个觉悟深深植根于儒家想法,特别是“礼”和“孝”的觉悟中。它包含多少层面的意思:
1. 避讳名讳:
这是最直接的一层意思。不能直呼尊者的名字(尤其是君主和父母),书写时遇到他们的名字(或名字中相同的字)要采用缺笔(故意少写笔画)、改字(用同义或同音字代替)、空字(留空不写)等方式来表示敬意和避讳。例如,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,“民”部常改称“人”部。
2. 隐恶扬善:
这是更核心的含义。在记述尊者的事迹、评价尊者时:
隐恶: 对于尊者的过失、错误、不光彩的行为或缺点,要尽量回避、掩饰、轻描淡写,甚至完全不提,以免损害其尊严和权威。
扬善: 要着重宣扬、突出尊者的美德、功绩和值得称道的行为。
目的: 维护尊者的威信、尊严和社会等级秩序的稳定,体现对尊者的恭敬和忠诚(如臣对君、子对父)。
著名的例子:
《春秋》笔法: 孔子编撰的《春秋》是“为尊者讳”的经典体现。比如:
记载鲁国国君被齐国俘虏,写作“公薨”(国君去世),而非“被俘”。
记载晋文公召见周天子,写作“天王狩于河阳”(天子去河阳),而非“天子被诸侯召见”,将被动、不光彩的事粉饰为主动、体面的事。
史书写作: 传统官方史书在为当朝皇帝和前朝帝王立传时,常常讳言其过失,尤其是开国皇帝或被认为有德的君主。对皇帝的批评往往含蓄隐晦或转移对象。
在现代语境中的领会与批判:
1. 历史背景: 领会“为尊者讳”必须放在封建社会严格的等级制度和儒家背景下。其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家族、朝廷的体面。
2. 积极意义(争议性):
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(避免因公开批评尊者引发激烈冲突)。
体现了对长辈、权威的尊重(在现代语境下,可以领会为顾及他人感受,避免当众揭短)。
3. 消极影响与现代批判:
扭曲历史与事实: 最大的弊端是严重损害历史的诚实性和客观性。为了维护尊者形象而掩盖真相,导致历史记载失真,妨碍后人了解诚实情况。
阻碍监督与进步: 掩盖错误不利于及时纠正难题、吸取教训。尊者(尤其是统治者)的错误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,可能导致更大的失误。
助长特权与虚伪: 客观上维护了特权阶层的独特地位,容易滋生虚伪的风气(只讲好话,不讲真话)。
与现代价格观冲突: 与现代社会的平等觉悟、言论自在、知情权、透明规则和历史求真灵魂相悖。现代社会更强调对所有人(包括权威)的监督、批评权以及信息的公开透明。
“为尊者讳”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礼制与书写规则,核心是为维护地位尊贵者(君主、长辈等)的尊严和权威,而避讳其名讳,并在记述评价时隐恶扬善。它源于儒家礼教,旨在维护等级秩序和社会稳定,但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历史的诚实性,阻碍了批评监督,与现代社会的平等、透明、求真等价格观有显著冲突。领会其历史背景至关重要,在现代社会应用时需要非常谨慎,并认识到其局限性。
简单说,它就是一种“家丑不可外扬”或“为贤者/长者/上级隐”的古老制度,目的是保护尊者的面子和地位。